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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广大住户: 您好! 随着郑各庄村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以及各项产业的发展,入住宏福苑小区的企事业员工和居民不断增加,加剧了基础设施的投入及物业运营成本的提高。物业服务收费情况一直未进行规范化管理。为了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,保持物业服务管理工作顺利正常开展,更好的为广大住户提供服务,同时逐步推行市场化管理。现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,向宏福苑小区所有住户收取物业服务费。 一、缴费标准及服务标准 物业服务费征收标准以第三方评估及物业行业标准为依据,2014—2015年度暂时确定为: 多层住宅:0.65元/月.㎡ 多层电梯住宅、高层住宅:1.20元/月.㎡ 地下储物间:0.191元/月.㎡ 执行物业服务标准:北京市地方标准住宅物业服务标准(二级) 二、收费时间 自2014年1月1号开始收取,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。未按规定时间交纳的住户,根据有关规定,物业公司有权追偿,并按日加收应缴纳费用的3‰收取滞纳金。 三、收取办法 1.请各位住户按时到物业收费大厅交纳。 2.扫尾期间由本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电话催缴。 按照国务院颁发的《物业管理条例》规定,住户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是应履行的义务。希望广大住户积极支持配合物业收费工作,履行好自己的义务,按时、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,确保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顺利开展。同时,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,并随时接受您的监督。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物业公司工作给予的理解与支持! 物业公司联系电话:010-81781022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郑各庄村村民委员会 2013年12月1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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